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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六萬多家地下工廠,這個馬蜂窩沒人敢捅,政府為了息事
寧人,打算就地合法,可是其中366家設在特定農業區,占地共334公頃,
特定農業區有別於一般農業區,是可以種稻的平坦良田,這要怎麼合法化?
政府也有歪點子,就是先把這些已經蓋工廠的特定農業區改成一般農業區,之
後再改成丁種建地,也就是工業地,讓這些違建在良田上的工廠就地合法。
立委丁守中怒詢農委會主委陳保基,陳某兩手一攤說,我也很
無奈啊!言下之意大概是指經濟部要顧工廠,我有什麼辦法。陳某身為政務官,
應該有風骨,有擔當,既然口口聲聲說糧食是國安問題,本案基於維護特定農業
區立場,必須據理力爭,甚至辭職明志,他卻說聲無奈,繼續戀棧,實在失格。
這個案子,行政院長毛治國當然也該負責,特定農業區可以蓋工廠,
還有什麼不能幹的?這樣治國,套句馬總統的話,實在讓人心裡毛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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